3)第四百七十二章_带条锦鲤打篮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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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花。

  婚前的准备事情很多,余欢对婚礼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,其实并不算太在意的。

  余家萱比余欢要在意多了,她每天催促。

  看着弟弟步入婚姻的殿堂,姐姐是非常欣慰的。终于她没有辜负叔父的嘱托,让余欢也成了家了。虽说余欢娶的不是一个中国人,这稍稍是有些遗憾吧!

  余欢百忙之中,还是要抽出时间去训练,他已经养成习惯了,每天如果不去训练馆留点汗,就浑身难受。这就是习惯的力量,没法改变。

  今天余欢是以跟球队新秀见面的理由离开家的,余家萱每天都不断有事情要跟余欢商量,这弄的余欢很烦。余欢又不会跟姐姐发脾气,自然更需要去球馆发泄情绪。

  余家萱还跟张风遥说,“我自己都觉得有点过分了,但他竟然一直都没发过脾气。”

  张风遥知道男人对婚礼的过程,与女人对婚礼的过程的重视程度是不一样的。张风遥本身是一个很不重视婚礼过程的人,他觉得领了证就成,婚礼从简就行。复杂的婚礼仪式和各种环节,实在是劳民伤财,折磨人。

  余家萱是忍不住要麻烦余欢,但她这么麻烦余欢,余欢竟然也没有朝她发脾气。

  余欢脾渐好这件事,是张风遥和余家萱觉得这两年来最神奇的一件事情。事实上,所有发生在余欢身上的事情,好像是一系列的奇迹。余欢不是变了一个人,但他好像变异了一样。

  张风遥和余家萱在探讨余欢的变化,余欢此时已经去了丰田运动中心,蒙特雷斯-哈雷尔和特里-罗齐尔在等着余欢。

  这两人是余欢在选秀大会上,建议安迪-哈格德选下来的人。

  湖人有一个从快船处交易来的26号选秀权,还有湖人自己的一个30号的选秀权,湖人交易送出的选秀权在上赛季就已经交割清楚了。

  湖人用26号选秀权加上肯特-贝兹莫尔,打包跟波士顿凯尔特人换了他们的16号签,他们用16号签选中了特里-罗齐尔。

  余欢缺一个替补,这个赛季一直是肯特-贝兹莫尔给余欢打替补。但肯特-贝兹莫尔是个得分后卫,他的组织能力不够好,持球突击能力也不好。所以湖人不如在选秀大会上选一个能够给余欢打替补的球员。

  去市场上买余欢的替补这是不现实的,谁都知道余欢强势,没有厉害的球员回来,反而是选一个替补最合算。

  余欢的童工合同,非常廉价。这是湖人成就霸业的基础,先选一个新秀培养着,培养出价值了可卖可留。湖人的控卫位置最强,而且还不占空间。

  余欢的合同比斯蒂芬-库里的合同还要超值,这两个新近崛起的球队,都有超值合同的球员,这让别的球队心里绝望。

  另一个是湖人用自己的30号签,选中的蒙特雷斯-哈雷尔。

  蒙特雷斯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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