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五十四章我喜欢你,你应该也知道_草莓味的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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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高,把和沈渡同款的大衣穿出了不同的味道。沈渡是沉稳成熟的,他是清爽利落的。

  他俩有一个共同点,就是都好看。

  是的,留着板寸的孟杉依然是医院里最帅气的男孩子。

  孟杉说:“我每年都要来医院报到几次,y常来看我,虽然我不上课,但是成绩还好,尤其喜欢语文,y就来给我读诗,读过好多好多诗。y不爱学习,所以挺难为y的。我印象最深的是海子的那首《夏天的太阳》。”

  此时,孟杉和叶晚已经到达y放学的路上了,学校不远处有一处草坪,冬日阳光尚好,从这个角度还能看到a中隔壁的医学院。也不知道今天沈渡有没有课,叶晚想着。

  她拿着话筒,旁边的孟杉抱着吉他,她怕被人认出来,还戴着棒球帽和大大的口罩,只露出一双眼睛。她还是觉得不放心,又把粉色卫衣的帽子戴起来。

  孟杉看着叶晚,眼睛亮晶晶的:“晚晚姐,你听过那首诗吧?”

  听到孟杉的话,她想了一下,说:“大概听过一两句,记不清了。”

  好像有那么一句,“你来人间一趟,你要看看太阳,和你的心上人,一起走在街上。了解她,也要了解太阳”。

  “那时候y常给我读这首诗,我知道y的意思。”孟杉见时候还早,便往草地上一躺,太阳明晃晃却温柔地照在他的脸上,他道,“我说,我好不容易来人间一趟,还没找到心上人,不如你凑合让我喜欢一下呗。”

  “哇!”叶晚很惊讶,“你这么大胆!”

  孟杉垂着眼,长长的睫毛翘起,轻巧地撩着阳光:“嗯,晚晚姐,你看我多没有自知之明,明明是如果没有骨髓移植根本活不了多久的人,还想着撩人,太不负责任了。可是,我当时小呀。”

  叶晚问:“那她怎么回答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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